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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由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编制的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协和医学院网站(http://www.pumc.edu.cn)信息公开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65105923,电子邮箱:xxgk@pumc.edu.cn。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清单》公开事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清单》实施工作作为完善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回应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关切,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201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配套体系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深化民主管理,扩大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清单》及《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办法》)、《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公开规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以下简称《保密审查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编制了《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事项,继续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根据《目录》要求,各部门在目录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并对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根据《公开办法》要求,我校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发文稿纸首页》(以下简称发文稿纸)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信息公开形式一栏,包括社会公开、内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各部门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发文稿纸上选择所拟公文的信息公开形式,并在公文中予以注明。如需向社会公开的公文,印刷公文部门主动与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将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通过信息公开配套体系的实施,完善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根据《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校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具体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学校设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

此外,学校还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了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和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要求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与本部门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要素负责;各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三)优化信息发布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以网站群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校园门户网站的主窗口和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我校设立了北京协和医学院信息公开网,并直接链接在我校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网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学校概况、教育教学、招生就业、科学研究、人才建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监督检查等10多个栏目。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下设了党务公开网与校务公开网2个子网站,探索建立校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相结合的长效机制。2014-2015学年度,通过对学校网站的升级改版,进一步完善招生招聘、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的栏目功能,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信息门户网站建设,界面更加清晰美观、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注重分级分类公开,保证内容及时更新。以此为基础,通过媒体访谈、广播电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校内外发布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并结合校园OA系统、各类会议、发文、院校报、宣传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便于我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对学校信息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学校紧紧围绕教育部《清单》要求,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清单》要求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

1.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此外,依托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子网站及招生咨询电话等途径,向考生提供准确可靠的招生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2.加快实施“透明”财务。2014-2015学年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自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相继颁布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举报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了收费有许可、有通知、有备案、有公示、有票据、有结算清单。

3.有力推进《清单》落实。在教育部《清单》基础上,围绕学校重点工作,我校编制了《目录》,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它等10大类共计49条,要求各职能部门参照《目录》内容及时公开信息,做好动态更新。

(五)坚持“一事一审”,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学校《保密审查规定》的内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及“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一学年来,我校通过网络方式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1179条。其中,院校新闻类信息20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7.7%;科学研究类信息2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9.1%;教育教学类信息35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0%;人才建设类信息16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8%;招生就业类信息7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6%;其他综合服务类信息15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2.8%。

同时,学校印发《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院校报》36期,《信息交流》13期。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10次,处长例会5次,教职代会1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校园OA系统、内部办公网等形式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会议:召开校长办公会、处长例会、教职代会、各类工作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有关重要事项信息。

(3)年鉴、信息交流、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信息交流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宣传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5)其他形式。

(三)《目录》公开事项

1.公开“基本信息”69条,包括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6项内容。

2.公开“招生考试信息”46条,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8项内容。

3.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4条,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内容,其中,对于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我校在校园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公开“人事师资信息”54条,包括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4项内容。

5.公开“教学质量信息”49条,包括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9项内容。

6.公开“学生管理服务信息”8条,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4项内容。

7.公开“学风建设信息”3条,包括学风建设、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3项内容。

8.公开“学位、学科信息”2条,包括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历水平认定、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予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2项内容。

9.公开“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公开办法》、《公开规范》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我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4—2015学年度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所以我校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信息公开邮箱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和本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学校监督检查办公室未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些部门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信息公开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等。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要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好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协调关系,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要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要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重视运用新兴媒体工具,完善与公众互动机制,畅通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着力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整合校内人事、教务、财务等资源,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继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继续对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特别要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四)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工作规范化、责任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


北京协和医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