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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数据中心汤山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机房建设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协和汤山会议中心汤山园区现7号楼原为汤山会议中心运动场馆,建筑面积为480平方米,长期使用以来各项基础设施陈旧,水暖线路跑冒滴漏现象频发,不满足最新校园消防规范,且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提高现有空间利用率,结合汤山园区作为数据中心的规划目标,对现有7号楼进行装修改造,配备专用设备设施,将现有场馆改造为恒温恒湿的机房使机房符合物理安全技术要求及能效指标,保证数据中心安全可靠运行,为科研人员提供数据存储、数据加工、分析挖掘等支撑。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1.比选项目名称:北京协和医学院数据中心汤山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机房建设监理服务

2.采购预算:人民币9.8万元

3.项目范围:

对北京协和医学院数据中心汤山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机房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4.项目目标:通过监理“三控两管一协调”等手段,对北京协和医学院数据中心汤山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监理,最终保障项目实施文档齐全并保障按期保质通过竣工验收。

5.服务内容:

对北京协和医学院数据中心汤山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机房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进行如下管理:

1) 质量控制管理;

2) 进度控制管理;

3) 投资控制管理;

4) 变更控制管理;

5) 合同管理管理;

6) 信息管理管理;

7) 组织协调管理。

6.项目成果

《监理总结报告》。

7.项目时间:

合同生效后至本项目最终验收结束。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投标人须知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 包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5.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北京协和医学院数据中心汤山园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机房建设监理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8万元,超过最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

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12.7.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

(3)其他要求:_____。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递交.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价格为计费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参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以差额累进法计取(服务类)

缴纳时间:采购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按照上述约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购代理服务费

四、 比选材料

1.比选文件:须包含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

2.提交比选申请材料时间: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内(含公布日,以邮件到达日期为准),按照报名要求将资料寄送以下地点。

3.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4.评标标准

4.1分值构成评分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1.1

分值构成

(100分)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3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1)投标报价F1:分值10分;

(2)技术部分F2:分值68分;

(3)商务部分F3:分值22分。

4.1.2

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2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F1评分标准(1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F1评分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则将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68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12分)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得3分;
  具有管理咨询师的得3分;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高级测评师得3分;
  具有软件质量检验师得3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本项“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为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质
  (10分)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基础上:
  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得2分;
  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2分;
  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2分;
  具有软件评测师证书得2分;

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本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质”为0分。

监理人员资质
  (8分)

监理团队成员必须全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本项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同时具有: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PRINCE2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证书、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CISA)、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机房规划设计工程师;全部满足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每一项不重复计分,需要提供人员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项目工具
  (4分)

供应商同时具有咨询监理业务管理系统、业务文档管理系统、项目档案管理系统、监理质量巡检APP系统的得4分;缺少一个扣减1分,扣完为止。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理解、难点分析与对策

(5分)

对项目理解深入,并有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得5分;对项目理解较为深入,管理建议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对项目认识不足,缺乏管理措施或建议得1分。

质量控制

(5分)

质量控制措施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措施得当得5分;质量控制措施有一定针对性、措施仍有差距得3分;有质量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措施不力,方法欠合理得1分。

进度控制

(5分)

进度控制方法科学可行,措施合理具有针对性得5分;进度控制方法可行,措施仍有差距得3分;进度控制方法不可行,措施不力得1分。

投资控制

(5分)

投资控制方法科学可行,措施合理具有针对性得5分;投资控制方法可行,措施仍有差距得3分;投资控制方法不可行,措施不力得1分。

变更控制

(4分)

变更控制方法科学可行,措施合理具有针对性得4分;投资控制方法可行,措施仍有差距得2分;投资控制方法不可行,措施不力得1分。

合同及文档管理(5分)

合同和文档管理方法可行,措施科学全面得5分;合同和文档管理方法可行,措施仍有差距得3分;合同和文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措施简单,难以执行得1分。

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关系的协调措施

(5分)

方法科学可行,措施合理具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仍有差距得3分;方法不可行,措施不力得1分。


(3)商务部分F3评分标准(22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项目业绩
(6分)

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承担过相关类似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6分。
注:①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合同的签署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否则不得分。

合同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企业资信状况
(16分)


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甲级单位证书的得2分;
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甲级资质得2分;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2分;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2分;

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证书2分;

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送交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九号

提交比选申请材料时间:公告日起个3工作日内(含公布日,以邮件到达日期为准)。

比选时间:2023年1211 上午10:00

比选地点:吴宪大楼805会议室

本项目比选过程以递交的参选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不需要供应商现场汇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九、联系人

联系人:乔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65105578,010-65105721

、公告期限

本项目比选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中国医学科学院

2023126